通知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8 12:13:00    来源:
【字体:    

杭州市临平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建立稳定规范的杭州市临平区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是健全协会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协会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特制定本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第二条 协会始终把开展各项活动作为协会自身发展的实际需求来抓,千方百计保证党建工作经费,丰富组织生活内容。

第三条 协会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党的建设和党员素质为基础,以加强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培养“运动健身公益健心,体育让生活更美好”的公益理念为目标,充分发挥协会党建引领功能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实践活动,促进了协会的全面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经费的保障性和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结合协会功能型党支部工作实际情况来实施。


第二章 工作细则

第五条 党建经费专门用于组织生活、购书、订阅党建杂志等党内活动,保证党建领导小组活动的费用。

第六条 党组织的大型活动、增添相应设施和设备、党建阵地建设等所需经费由协会功能型党支部开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 党建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证科学合理支出;党建经费的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协会功能型党支部书记和会长审批签字。

第八条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协会年度预算,设立专款服务用于党建工作。  

第九条 党建领导小组应每年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党建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三章 报销流程

第十条 票据由报销人整理并在每张票据背面签名后,递交协会财务人员核对;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将票据情况登记在党建经费报销账本中,并让报销人和协会功能型党支部书记在相应条目里签字认;

第十二条 协会秘书长对票据及账本进行审核,确认报销事项、经办人及协会功能型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交法定代表人在财务报销账本中签字;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收到票据后,凭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般需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流程并由协会对公转账给报销人,不得现金支付。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完成报销,需及时告知报销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2023 年4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