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印章管理制度
为确保协会印章安全、管理规范和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协会印章由协会秘书处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协会公章由负责文书工作的同志保管;财务印章由秘书长或财务人员2人(出纳、会计)分别保管。
二、协会印章使用范围:
1、协会正式发文;
2、对上级相应机关和协会行文(请示、报告、建议);
3、联系函件;
4、证明件。
三、特殊情况需要加盖协会印章的,需经主席批准。
四、出具联系函件和证明件需经秘书长批准,其他一般情况下,协会印章不准带出外用;需带出外用时,应请示领导,说明理由,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带出使用。使用完毕应及时交回文书保管。
五、印章调换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六、印章保管者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超越印章使用范围擅自加盖公章,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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